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主 任:刘大可
副 主 任:王盛泽、曹宛红(女)、钟兆云
省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1981年1月—1982年11月)
主 任:伍洪祥(兼,1981年1月—1982年11月)
副主任:刘永生(兼,1981年1月—1982年11月)
赵登英(兼,1981年1月—1982年11月)
王仲莘(兼,1981年1月—1982年11月)
日常工作由赵登英主持。
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1982年12月—1983年4月)
主 任:伍洪祥(兼,1982年12月—1983年4月)
副主任:刘永生(兼,1982年12月—1983年4月)
赵登英(兼,1982年12月—1983年4月)
王仲莘(兼,1982年12月—1983年4月)
日常工作由赵登英主持。
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编写委员会(1983年5月—1987年5月)
主 任:伍洪祥(兼,1983年5月—1987年5月)
副主任:卢 叨(1983年5月—1986年12月)
王一平(兼,未到职)
林志群(1983年12月—1987年5月)
汪大铭(1984年4月—1987年5月)
日常工作1984年3月前由卢叨、1984年4月后由林志群主持。
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1987年6月—1989年6月)
主 任:伍洪祥(兼,1987年6月—1987年12月)
副主任:林志群(1987年6月—1989年6月)
汪大铭(1987年6月—1989年6月)
日常工作由林志群主持。
省委党史研究室(1989年6月—2018年12月)
主 任:程 科(1989年6月—1994年3月,其中1993年3月以前为兼任)
毛祥瑞(1994年3月—1996年12月)
李育兴(兼,1996年12月—1999年4月)
王国贤(1999年4月—2000年3月)
林玉涵(2000年3月—2008年4月)
陈 雄(2008年4月—2011年9月)
逄立左 (2011年9月—2017年9月)
黄 誌(2017年9月—2018年12月)
副主任:李 智(1989年6月—1994年11月,其中1993年3月以前主持日常工作)
郑庆荣(1994年11月—2003年10月)
林 强(1994年11月—2005年2月,2005年2月—2006年7月任巡视员)
叶建中(1996年9月—2010年7月,2010年7月—2011年5月任巡视员)
陈 雄(2005年6月—2008年4月)
巩玉闽(2005年12月—2012年9月)
郑 龙(2012年2月—2016年5月)
汪一朝(2012年2月—2018年12月)
黄 玲(2012年9月—2018年12月)
王盛泽(2016年9月—2018年12月)
副巡视员:黄肇嵩(2007年2月—2007年10月)
刘云刚(2012年7月—2014年1月)
黄超凡(2014年5月—2015年1月)
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8年12月— )
主 任:黄 誌(2018年12月—2023年11月)
刘大可(2023年12月—)
副主任:汪一朝(2018年12月—2020年7月)
俞 杰(2018年12月—2020年7月)
黄 玲(2018年12月—2020年12月)
林 浩(2018年12月—2022年9月)
王盛泽(2018年12月— )
曹宛红(2021年1月— )
钟兆云(2022年9月— )
一级巡视员:汪一朝(2020年7月—2021年11月)
俞 杰(2020年7月—2021年11月)
林 浩(2022年9月—2023年11月)
二级巡视员:戴振华(2018年12月—2019年6月任副巡视员,2019年6月—2023年6月任二级巡视员)
钟健英(2019年2月—2019年6月任副巡视员,2019年6月—2023年1月任二级巡视员)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部署等,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有关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全省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检查全省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
(2)研究中共福建党史和文献,编纂福建地方志,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开展党的历史、文献和地方志文化的宣传教育,发挥党史、文献、地方志的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省委和省政府决策服务,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服务。
(3)记载、总结、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跟踪研究省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践进程。
(4)征集、研究福建党史和文献资料,编纂出版福建党史基本著作和编年史、专门史、口述史、党史大事记、党史文献资料专题、党史人物传等党史书籍。
(5)组织指导全省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组织评审和验收《福建省志》分志、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志。编纂出版《福建年鉴》,组织整理出版旧志。指导全省方志馆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全省地方党史、文献、市县(区)志、乡镇村志、特色志的编纂和影像志的拍摄工作。
(7)组织开展党史、文献和地方志资源的研究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征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福建党史、文献和地方志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资料、重要人物回忆录。
(8)审核涉及福建党史、文献的重要文稿、档案、书稿、照片,协助审核涉及我省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展览、新建纪念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协助审核我省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方案并承办、协办相关活动。
(9)组织开展党史、文献、地方志理论研究,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编辑出版党史、地方志刊物,开展党史、文献、地方志学术研讨、课题研究、成果评审和业务培训等活动。开展党史、文献、地方志对外交流协作。承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委托的闽台历史文化相关工作。
(10)负责管理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和福建省方志馆。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秘书处、人事处、研究一处、研究二处、研究三处、省志指导处、市县志指导处、年鉴工作处、宣传教育处、科研管理处。规格均为正处级。
机关党委,主要负责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下辖一个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中央苏区〈福建〉纪念馆),承担福建革命、建设、改革开放时期革命历史文物、照片、史料的征集研究、陈列展览、保护收藏、宣传教育等工作。
(3)下辖一个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福建省方志馆,负责志书、年鉴和地情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借阅、检索咨询,开展省情地情及地方志成果展示展览、学术交流等工作。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23号),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于2018年12月成立,由原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和原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机构合并,是中共福建省委领导下的党史、文献和地方志工作机构,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厅级。
原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始于1981年1月成立的中共福建省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直属省委。1982年12月更名为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1983年5月更名为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编写委员会;1987年6月更名为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1989年6月更名为省委党史研究室,为省委领导下的中共党史研究和工作部门,2007年10月起,省委党史研究室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厅级规格。
原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立于1984年1月,为省政府领导下的地方志工作机构。2007年12月起,省方志委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厅级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