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明末著名文学家冯梦龙不但在通俗文学和为政清廉方面享有盛誉,而且在地方志编纂方面也独树一帜、别开生面。其所著《寿宁待志》除详细记载寿宁县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风土人文外,还大量记载作者宦游寿宁时的施政活动与政治理念,以及一系列富有戏剧性的故事和一些富有特色的诗篇、文告等,从中体现的地方志书写精神可大致概括为:为民情怀、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志属信史”“经世致用”5个方面。这5个方面不仅对当时社会文化和社会风气转移产生重要影响,而且为当今地方志编纂提供了重要借鉴。
关键词:冯梦龙 《寿宁待志》 地方志编纂 书写精神
冯梦龙,字犹龙,一字子犹,号墨憨斋主人,苏州吴县长洲人,明代著名文学家、戏曲家。所编纂的《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合称“三言”,开启中国白话体小说之先河。明崇祯七年至十一年(1634—1638)任福建省寿宁县知县,著有《寿宁待志》《四书指月》《春秋指月》《智囊补》等书。
在传统地方志编修中,主持者多为地方行政长官,名为“主纂”“监修”“督修”等,实则是幕僚属吏和地方士绅集体编撰。《寿宁待志》则不然,作者冯梦龙博学淹通、远见卓识,未到寿宁之前就已编纂“三言”,声名远播。《寿宁待志》除详细记载寿宁县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风土人文外,还大量记载作者宦游寿宁时的施政活动与政治理念,及其微服察访、明断讼案、智捉土霸等富有戏剧性的故事和一些富有特色的诗篇、文告等。其中所作评述论断,亦出自其本人意见。因此,《寿宁待志》是一部饶有地方特色和个性特征的志书。
关于《寿宁待志》,前人有过一些研究,如王凌《末世廉吏冯梦龙—剖析明末寿宁县令冯梦龙所著奇书〈寿宁待志〉》、张高斌《从〈寿宁待志〉看冯梦龙的民本思想》、吴泽斌《浅析冯梦龙〈寿宁待志〉中的施政措施》等,但多从《寿宁待志》入手考察冯梦龙勤廉思想,较少从地方志编纂角度对其进行分析。而有限的从地方志角度进行探讨的,如夏春锦《冯梦龙〈寿宁待志〉新探》、郑万江《〈寿宁待志〉与三部寿宁旧志的关系》、苗健青《读〈寿宁待志〉札记》等,又偏重于从志书体例、志书传承关系、史料价值等方面展开,对其地方志书写精神的讨论不够充分。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文献,就《寿宁待志》所体现的为民情怀、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志属信史”“经世致用”等地方志编纂精神进行较为全面的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一 为民情怀
冯梦龙认为地方官必须关心民生疾苦、廉洁奉公、为民造福。《寿宁待志》以此为标准,褒贬历史人物,衡量名宦乡贤。其最推崇的人物当属前代县令戴镗,称之为“自知县戴镗以下,凡有功地方者,从众议立主,以存士民忠厚之意。然戴镗实宜入‘名宦’,不止私祠而已”。《寿宁待志》有不少篇幅记载修复戴镗当年所立的5所社仓,“一在城,即观音堂;四在乡,则小东、南洋、南溪、大洋四堡”;采用戴镗责令输谷的“良法”,“查前任戴知县镗,曾经申请将赎银贮库不发,于每岁开征日,令粮户有米一石者,于谣差银内扣出三钱,责令输谷一石,所扣谣差即以贮库赎银抵债。官无发巢之扰,民有乐输之便”,使得在任“三年以来,储俱见谷”,既方便百姓输仓、领氽,又减轻百姓“跋涉负担之劳”;记载他修饬“皆前任戴公镗所详设置守者”的四隘,为戍守防范做准备。盛赞其“戴侯设四隘,详复民兵,积谷则有准粮之法,征输则有月限之法。縣是奸宄屏息,坊里安堵,庾藏克实,卓哉能者!不但循良而已。公论咸归,祀典尚缺,此亦地方之责也”。由于敬佩戴镗,冯梦龙在其私署老梅树下建造一亭曰“戴清”,并赋诗云:“县在翠微处,浮家似锦棚。三峰南入幕,万树北遮城。地僻人难到,山多云易生。老梅标冷趣,我与尔同清”,且将其载入《寿宁待志》。冯氏借此自我表白,希望做一个像戴镗一样的清官廉吏。《寿宁待志》对自戴镗以后的14任寿宁县令中的3位有为县令简列其业绩,如蒋诰“捐钱植松数百于九岭,以蔽行人”,“答罪亦许种松自赎”;方可正“留心民煩,清节如水”;周良翰“以锄豪歼猾为主”“令出必遂,吏畏民怀”,反映其对修明吏治的崇尚,亦体现其为民修志的指导思想。冯氏在《寿宁待志》中特别指出:“陈醇开县良牧,吴廷暄、尹衮、张鹤年、吴承焘、王栋、黄正物、戴镗七人,并以‘循良’备载旧志,而吴承焘并采入郡志。岂皆阿好?并虚祀典!盖文移查复,例有公费,无人任之,亦见寿风之薄也!夫使诸公不宜祀,则二志为谀书;使宜祀而不祀,则学官为缺典。此宜力请上台,与近日之方公可正并光俎豆者。至于教谕贾暹、刘邦采,既载郡志,亦宜并议,以励师模。”
针对寿宁“地僻人难到,山多云易生”“岭峻溪深,民贫俗俭”的偏僻落后环境,冯梦龙认为官员有义务、有责任造福百姓。《寿宁待志》载:“险其走集,可使无寇;宽其赋役,可使无饥;省其澈牍,可使无讼”,认为“以勤补缺,以慈辅严,以廉代匮,做一分亦是一分功业,宽一分亦是一分恩惠……余故备载姓名,俾为令者努力自强,亦冀居上者怜僻吏之清苦,而稍垂矜恤,寿令胡不可为哉”,体现冯氏虽身处困境,却“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的从政情怀。
《寿宁待志》针对朝廷开支浩大,不断巧立名目增收赋税,由此给民众造成的艰难困苦,记载有根据的来自上级追加的赋税,如“加派”“瞻租”“扣减”“捐助”“借扣”“暂输”等不下十几种。其中,最能体现为民情怀的当属关于大造黄册和迎新送旧条陈的记载。所谓黄册,是明清时期官府为征派赋役编造的户口册籍,因其封面为黄色,故名。规定每造黄册,须重新登记丁口、田粮,不但复杂,而且花费甚大。寿宁甲长识字者不多,需雇人承办,承办者借机敲诈勒索,往往费一开十。冯梦龙在《条陈》中建议:“责成二十二图各甲人户,照依家册造成细册,如有应推、应收不时改定。至后轮大造,只须审丁,不烦查产,已省大半工程;再谕图民必须择惯造之人方许包承,既出工食、谢镐,倘有迟误差错,皆包承之人任之,不使派及图民,如此则总书、算手皆视为切肤干纪,不至于驳罚之多。而二十二图之困,或可少苏矣。”至于“迎新送旧”,为一般县官所不敢言和不肯言。每届官员卸任、赴任,肩舆费、修衙门备家伙费,从官员到承包者又往往以少报多,从中渔利,而这些花费又均摊派给百姓。冯梦龙在《条陈》中提出:“合无酌定新任应路费若干,离任应路费若干,画为定规,通县均派,竟送本官自行备办,此外不许需索分毫。”这些建议虽当时未能被采纳,但《寿宁待志》说“余条陈十三款中已详及之,诚如余言,已救过半矣”,并将《条陈》内一款附于《寿宁待志》中,体现出拳拳爱民之心。
《寿宁待志》还在《赋税》中附《催征》一诗:“不能天雨粟,未免吏呼门。聚敛非吾术,忧时奉至尊。带青砻早稻,垂白鷹孤孙。安得烽烟息,敷天颂圣恩。”亦见作者悲天悯人的百姓情怀。也正因为如此,《寿宁待志》还记录不少朝廷横征暴敛带来的恶果,如人口外逃而致负担不均:“如今轮册丁,审定于崇祯之六年,距此几何,已有三四甲全逃。其一丁而兼二三丁者不可胜述;而有力之家,或数十丁而完一丁,此最不平之事也。”又如,财政空虚导致心有余而力不足:“民无余欠,库无余财,欲有司之有为于地方,盖亦难矣!”
更为值得称道的是,《寿宁待志》对闽地重男轻女之俗予以高度关注,并对溺女之风严厉禁止,曰:“闽俗重男轻女,寿宁亦然,生女则溺之。自余设厉禁,且捐俸以赏收养者,此风顿息。”冯氏发出“微独轻女,女亦自轻,悲夫”的感叹,并将《禁溺女告示》附于志中,为女性争取生存权。
《寿宁待志》的为民情怀还体现在很多方面。如对待“升科”的态度,冯梦龙指出:“余既究此弊,欲以本图所升之数,即抵本图所悬之数,升愈多则悬愈少,行之数年,虚粮渐实,可免图民赔累之苦。”在对待公益事业方面,修学宫、修城门、除虎暴,以及提出削去关于方竹的记载等。正如其在《竹米》诗前所说“余虽无善政及民,而一念为民之心,惟天可鉴”,无“善政及民”是自谦,而“一念为民之心”则可从《寿宁待志》无处不在的记载中得到充分反映,故清代《寿宁县志》和《福宁府志》均称赞其“政简刑清,首尚文学,遇民以恩,待士有礼”,实非过誉。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时说:“明代以《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传之后世的文学家冯梦龙……减轻谣役、改革吏治、明断讼案、革除弊习、整顿学风、兴利除害,打造了一个百姓安居乐业的寿宁,当时的记载是牢房‘时时尽空,不烦狱卒报平安也’。”对冯梦龙的为民情怀给予很高评价。
二 调查研究
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说:“夫方志之著述,非如哲学家文学家之可以闭户瞑目,骋其理想而遂创获也。其最主要之工作在调查事实,搜集资料……”传统地方志书多为“官书”,注重对地理、疆域、政治、经济、文化和重要人物、风景名胜的记载,而对于民情风俗着墨较少,甚至一笔带过。而《寿宁待志》则不同,冯梦龙经常深入城乡各地调查研究,于地方社情处处留心,采风问俗,考察入微,搜集大量弥足珍贵的资料。所以《寿宁待志》于民情风俗体会深刻,记载翔实细致,相关内容别出心裁。如《风俗》中记:“性悍而量窄,虽锥刀之细,骨肉至戚不相让……凌弱蔑寡,习为固然。丁盛之家,人侧目焉。亲戚佣佃,亦号家丁,遇有争斗,各于其党,一呼而集,且快目前,逆理犯上弗忌也。”又如《岁时》中记载寿宁县端午节提前一天,且其来历有两种不同说法:“四时惟端午、中秋二节最盛。端午以四日为之。相传国初,民与兵争市肉至相杀,自是,民间先一日作节。而旧志云避闽王死忌,未知孰是?溪水浅而溜,且多石,故不设竞渡。”这与闽西不少地区节日提前一天有异曲同工之趣。再如,《香火》中详细记载马仙信仰的源流与祭祀状况:“朔望有司拜谒,首文庙,次城隍,次马仙,次关庙,各行四拜礼。”“民间佞佛者,男奉三官,女奉观音,他非所知矣。惟马仙则不问男女,咸虔事焉……”这是闽东马氏真仙信仰较早记载的珍贵史料。其调查研究深入细微,甚至记载寿宁婚俗“其聘以饼为重,如江南之用茶枣,粤中之用槟榔也”。
不仅如此,冯梦龙对农田、水利,甚至施肥等作全方位的调查研究,并将其书写在《寿宁待志》,书中不时出现“父老云”“当问之老农耳”,可见都是通过全面深入调查研究而得。
更能体现冯梦龙调查研究的还有,《寿宁待志》生动记述作者微服察访、查清姜廷盛诬告之案。明清以来,学术考证大致有3个步骤:充分发现破绽、抓住铁证、查找作伪来源与动机。《寿宁待志》详细记载姜廷盛诬告之案:姜廷盛气势汹汹前来控告,声称与弟同往三望洋地方征粮,却被刘世童砍伤其弟,劫其征粮。不久,刘世童亦至,反诉姜廷盛自砍自伤其弟,欲行诈骗。冯梦龙针对原被告证据相反的诉案,首先“充分发现破绽”:一是哥哥自己砍伤弟弟,且白天自伤自砍,如何能行骗;二是姜廷盛蓬头垢面,而刘世童却衣着如常,应对自如,双方不像交手过。其次,深入调查抓住“证人证言”等铁证:第二天,冯梦龙声称外出访客,却一出西门直接前往三望洋地方,遍访父老和儿童,人证直指姜廷盛自砍自伤;又听说姜廷盛亲姨吴氏家住不远,当时曾来劝解,便召至询问,也说是姜廷盛自伤;此外,还有一名叫姜正传的是姜廷盛本族小孩,系目击证人,也是他将此事报告吴氏的,亦说是姜廷盛自砍自伤。再次,进一步调查找出作案动机:原来姜廷盛曾以里役之事苛责刘世童,被刘世童告发至县。姜廷盛怀恨在心,又因讨厌其弟双手残疾坐食,便设计携其弟与刘世童索斗,双方若一交手则毙弟以诬陷之。刘世童不与之争斗,姜廷盛恼羞成怒,便取肉案屠刀投掷其弟,中伤头额,血流满面,他自己也将血涂于全身,以刘世童砍伤其兄弟为由控告。事实调查清楚后,冯梦龙作出判决:“重扑廷盛,取同保家甘结,俾领弟回疗治。若不死,许从宽政,否则尔偿!”最后,冯梦龙得出认识:“假使余不躬往或往而不密,必为信理所误矣。”可见冯氏已将调查研究的方法与学术考证的思维使用于狱讼断案,并载之方志。
三 实事求是
在中国古代汗牛充栋的地方志书中,各种名号姿态万千,但名曰“待志”的可谓绝无仅有。冯梦龙《寿宁待志》开篇解释取名“待志”的原因:“前乎志者有讹焉,后乎志者有缺焉,与其贸焉而成之,宁逊焉而待之。”“旧以待余,余以待后之人。有其待之,其于志也。功过半矣!”他认为该书虽然纠正前志的一些错误,但并非完美无缺,有待于后人完善,这不是一时客气,而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对冯梦龙《寿宁待志》高度评价,说冯梦龙这个人很有贡献,把这本书起名为《寿宁待志》,表明没有把事做满,而是留下空间,让后人去填补,所以叫“待志”,说明这个文人有水平、有境界。
冯梦龙《寿宁待志》实事求是的精神也体现在一些具体史实的考证上。如对寿宁县历史上缪蟾是否为状元问题,该志载:“状元坊在县治直街之南,天顺间为缪蟾立。蟾字升之,绍定二年特奏名第一,补修职郎,转儒林郎武学博士。”紧接着进行纠正说:“按府志,绍定二年己丑状元为王朴,是榜闽中及第者十九人,无缪蟾名。蟾父守愚,亦以淳熙五年文举特奏名,但非第一耳。文举犹今乡举,曰‘特奏名’,非及第也。盖宋廷试之外,别有‘特奏名’一款,亦得补官。天顺间,有司不察而为建状元坊耳,宜改‘特奏名第一’,仍榜书‘宋武学博士缪蟾立’为是”,对于这一历史失误,又进一步查找其来源,进行合理的解释:“然余阅《曲消旧闻》云:‘状元之目,始自辟召,本朝取士之法,合以省试正奏第一名当之。今呼廷试首名为状元,非也。元祐间,潞公在朝,因马涓谢恩,常言其事,自此,人知其误,竟莫能改。’据此,则又似今之称状元者为非,而蟾之称状元为是。今子孙请重建于西溪,余姑听之,以为诸生劝。”通过这一梳理,合理地解决这一历史公案,体现冯梦龙实事求是的地方志书写精神。
一般县志对于地方史事褒多贬少,甚至曲为掩饰。冯梦龙《寿宁待志》则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如在《狱讼》中如实记载老百姓打官司之难,以致“怨抑之不伸者有矣”。不仅如此,他还批评万历《寿宁县志》“叙事中多称功诵德之语”“宜直载其事,稍删赞美”。
四 “志属信史”
冯梦龙在寿宁地方志书写方面也很有特色和造诣。宋代以前,在著作分类方面,方志通常归入地理类。宋郑兴裔《广陵志序》提出:“郡国有志,犹国之有史”,但应者甚少。及至明代,这一说法却开始流行,有关方志的序跋、凡例中时有阐发。清代章学诚根据史学理论和地方志的实际,对地方志理论进行系统的论述,提出“志属信史”的主张。认为春秋战国时期那些记载各地方诸侯国的史书,如晋之《乘》、楚之《祷机》、鲁之《春秋》等应是最早的方志。他在《为张吉甫司马撰〈大名县志〉序》里说:“夫家有谱,州县有志,国有史,其义一也。”冯梦龙对地方志编纂的主张当属“志属信史”一类,其在《寿宁待志》之《旧志考误》中说:“志书即一邑之史”,并认为一部志书要写好不容易,前人所写有误,后人所写又有缺漏,既要纠正错误,又要补充缺漏。为此,他提出“略旧所存,详旧所阙”的修志原则。
“略旧所存”的修志原则贯穿于《寿宁待志》正文各篇中,《县治》载:“按旧志,四知堂在川堂,知县戴镗建,今并其扁失之矣。余修理后堂,重立四知堂扁,以存往迹。”《积贮》中记:“旧志,际留仓、预备仓俱在幕厅前,有官厅一所。今朝南仓屋二间已毁,惟朝北仓屋四间,余修葺之,储谷不知为际留为预备也?布政分司在县治东,志云‘改为社仓’,今则化为观音堂矣,亦不知废于何时。”《坊表》说:“县志载坊三:曰状元,曰登科,曰贞节。”《佛宇》说:“据旧志载:寺四,庵四十有四,堂五。”《学宫》说:“据旧志,人物有姜英、周良、张资、陈琏、李袒、叶朝镇、叶朝奏七人,制行表表,不知何以无一人入祀典也?”《岁时》载:“而旧志云避闽王死忌,未知孰是?”这些“按”“据”提示,都说明《寿宁待志》所引史料来源为旧志,即万历二十三年(1595)知县戴镗主修的《寿宁县志》(下称万历志)。而《物产》说:“竹类旧志已详”,《劝诫》中说“于稽旧志,颇有缺遗”“知县戴公镗嘉其孝慎,奉例给冠带,给扁曰‘椽行拔萃’,业已镌入志书”,也说明相关情况在万历志中已有记载。而《风俗》中说:“旧志谓‘家藏法律,户有诗书’,倘所云张楚者与?”则是反驳万历志所载内容。《贡举》中说:“旧志终于辛卯,而癸巳用选代岁,故从乙未为始”,《积贮》载:“载在旧志,诚然良法。”这里所指旧志亦是万历志。所有这些,都是《寿宁待志》“略旧所存”的具体体现。
“详旧所阙”是冯梦龙《寿宁待志》提出的另一修志原则和修志精神。《寿宁待志》通过考证,纠正、补充万历志中的失误、失载的内容,可从《寿宁待志》的正文、附录两部分来说明。正文中《铺递》载:“正道通政和者六”“旧志去县共五十里,其实不啻八十余里”“而通政和、古田之界者一,曰泗洲桥,则旧志失载。”《物产》载:“楠绝无,旧志误载。畜类马、驴绝无,旧志误载”“鲫鱼绝无,旧志误载”。《佛宇》载:“旧志但载弘治十二年许慈仁重建之事,且误填‘去县南一百里’,宜添注改正。”“雪蒙山庵,旧志误作‘雪家’;般若庵,旧志误作‘搬箬’。宜改正。”《灾异》引《建宁府志》说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水灾:“县志止载癸卯犀溪水灾。按癸卯是嘉靖三十二年,不知何以互异?又多‘成化癸卯’四字,此则疑传写之误”,这些地方引万历志,是为说明其“有误焉”。《灾异》又引郡志说明嘉靖三十二年:“寿宁与松溪同日地震。今县志亦缺。”这是为说明万历志有疏漏,失载当载之事。《都图》开篇说:“立县之日为坊者图四,为福安里者都七,为政和里者都十一,总名二十二图。坊或在乡里,或在城,不知当时何以有此分别也。每图十甲,编审既定,轮当里役,谓之值年。十载一周,周则复审。为有司者,别风气之淳顽,而雨露不得不济以雷霆;察户口之肥瘠,而催科不得不参与抚字。此旧志之缺,必当补载者。”印证《寿宁县志》的另一条修志原则:“详旧所阙”。
此外,正文之后还有《附旧志考误》,列举万历志的6条失误。其中,第一条纠正“县图”中的具体讹误;第二、第三条分别提出修志的题咏随景、景物归类的规范;第四条纠正一些具体的文字错误,也补充了一些遗漏;第五条指出万历志中存在的对当政者歌功颂德的主观倾向,提出修志应“直载其事”,与中外史家“秉笔直书”精神相贯通;第六条对万历志所收文学作品进行全面评价,既涉诗,又涉文;既有概括性,又有针对性;既有欣赏,又有批评。提倡修志要文贵简洁,消化吸收,删繁就简。此“六条”事无巨细,条分缕析,蕴含真知灼见。与此同时,《寿宁待志》摒弃一般地方志书连篇累牍的序言,只以一“小引”阐明宗旨,紧接着直载其事,言简意赅。
《寿宁待志》虽只有2卷约4万字,但篇目设置和所记内容却相当完备,“略旧所存”而又“详旧所阙”,同时订正失误、直载其事。因此,方志学者仓修良对此评价甚高,“这与一直为前人所吹捧的康海《武功志》和韩邦靖的《朝邑县志》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他们都是以文学家角色参与修志,其结果却大相径庭,看来只能归结于冯梦龙所说,与‘一人有一人之才识’有关”,认为很值得今天的新志编修工作者借鉴,特别是对那些主张断代续修的人来说,尤其是一篇很好的教材。
五 “经世致用”
“经世致用”作为一种地方志理论也是清代章学诚特别重视并总结提炼的。他提出一方之志,要“切于一方之实用”,认为方志的性质既属于史体,其作用也谅无异于“国史”,内容要能反映现实生活和时代气息。但在地方志编修实践上,明末冯梦龙的《寿宁待志》就已有“经世致用”的理念。《寿宁待志》提出:“往不识无以信今,今不识何以喻后。”详细记载户口、赋税、物产、风俗等方面的情况,还不惜笔墨,一一列举全县22图、220甲的基本情况,为有司者“别风气之淳顽”“察户口之肥瘠”,使居上者知情垂恤,使司牧者便于处理实务,使后来者作为镜鉴,以达到“化顽为淳,转瘠成肥”的目的。如前所述,《寿宁待志》的资料取材除官方文书和旧志外,大部分是其亲身经历或亲自调查研究而来,其中大量篇幅是其4年宦游寿宁生活的实录,既记载其任上苦心孤诣所提出的施政纲领和措施,也记述其深入城乡各地调查研究、体察民情所得,还抄录其纪事述怀的诗作和极富特色的文告,全面真实地掌握全县“土田”“户口”“升科”“赋税”“物产”“里役”等方面的具体情况,然后提出要加强粮食储备、防范山林火灾等措施,并严厉批判大造黄册、田地升科的弊端,一针见血地指出:“天下有名美而实不美者,升科是也。”在“赋税”中,“将万历二十年后加裁之数详著于后”“使览者知寿民之艰与寿令之苦,冀当路稍垂怜于万一云”,试图起到警世和醒世的双重目的。这与他的前任寿宁县令戴镗的修志主张相一致:“欲后之官斯土者,详而览之。见斯邑土瘠而民贫,则思所以惆恤之;风浇而俗漓,则思所以移易之;文物未昌,则思所以振作之;兵戎未备,则思所以修饬之。山川有定制,俾豪猾不得以兼并;土田有定赋,俾吏胥不得以出入。如表扬乎节义,与开辟乎地利,凡有关于化理者,靡不殚心悉虑以行之。如是,其于治也,未必无小补矣。此固余倦倦修志意也,亦以之属望将来贤司牧也。不然,虽左图右史,亦何裨于治哉?”
章学诚还认为地方志要能够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作出贡献,“史志之书,有裨风教者,原因传述忠孝节义、凛凛烈烈,有声有色,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贪者廉立”。在这方面,冯梦龙《寿宁待志》亦曾付诸实践,如对贡举、坊表的记载,体现了作者崇文重教的思想理念。特别是针对前人方志记载在这方面的缺失,单列《劝诫》一目,指出:“于稽旧志,颇有缺遗。距今将五十载,山城卤莽,益滋文献莫征之惧。余就耳目所获,聊志姓名,以俟增修。其旌善、申明二亭所标,比于钟之铭、鼎之铸,流芳遗臭,余窃有取焉。”随后记录他“于乡约时再四咨访而得”的先达、孝子、节妇、乡宾、耆民,以及旌善亭、申明亭二亭,赋予《寿宁待志》以表彰、垂鉴、教育和惩戒的功能。
另一方面,冯梦龙《寿宁待志》还注重书写惩恶扬善精神,如智擒恶霸陈伯进的记载就是典型的一例。《寿宁待志》中说:“余莅事以来,凡从来难致之犯,如黄茂十、范应龙无不就澈,而独不能致伯进。县差至,阖其门,挚汤壶从楼窗灌下,溃面而返。余耻其衡命,因郡归之便,亲往索之,而进纠西溪恶党朱仙堂等持挺相抗。今虽申究问徒,未蔽其辜,终当以丹书垂戒。”颇有意思的是,冯梦龙针对陈伯进家所在地“民极顽,欠粮、拒捕、窝盗、贩盐,无所不至”的恶劣民风,在办案中竟仿照其“三言”中所塑造的清官微服私访、声东击西做法,犹如包拯、况钟再世。
不仅如此,《寿宁待志》还指出寿宁的不少弊习陋俗,如“寿宁有泗洲桥,皆从来顽民渊数,非劫即窝,根蒂深固,有司知而不敢问……至碾溪、西溪二处与泗洲桥素通姻盟,互相应援,一呼百集,目无官府,欠粮拒捕,无所不至”;“俗信巫不信医,每病必召巫师迎神”。在《都图》中提出“民极顽”“民顽”“民稍顽”有26处之多。针对“学校虽设,读书者少。自设县至今,科第斩然。经书而外,典籍寥寥,书贾亦绝无至者”的情况,首尚文学,亲自讲授,充满对教育功能的殷殷期盼。
结语
总之,冯梦龙以通俗文学家和行政官员双重角色参与修志,取得独特的方志学成就,《寿宁待志》所体现的为民情怀、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志属信史”、“经世致用”等地方志书写精神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当然,任何著作都难免有历史的局限性,《寿宁待志》也不例外。如《寿宁待志》针对所谓的“升科”,即因扩大耕地面积而增广粮赋,但寿邑“尤嵌岩逼窄之区乎!沙浮土浅,梯石而耕,连雨则漂,连晴则涸”,实际上无地可扩,历来所报升科“皆故田”,是虚假政绩,而民众不免受“赔累之苦”,冯梦龙试图用升科之数抵悬欠数,可当手下吏书劝说“升科系考成一款,必不可少”,却也“不得已听之”。可见异代不同功,任何事物都不能进行超越时空的评判。
作者单位:中共福建省委党史方志办
为方便阅读,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
原载于《中国地方志》202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