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直接领导和参与了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初期的改革开放实践,主持制定《1985-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2002年6月深入厦门调研,作出加快跨岛发展的重要指示,明确了提升本岛与拓展海湾相结合、城市转型与经济转型相结合、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相结合、突显城市特色与保护海湾生态相结合的战略思路;2010年9月来厦考察,指示厦门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深化各项改革,以更宽的视野扩大对外开放,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历届市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开创了厦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局面。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厦门改革发展承前启后、成果丰硕的五年。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和我市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建设自贸试验区等重大战略机遇,大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跨岛发展,建设美丽厦门,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绩,较好发挥了经济特区的排头兵作用。
(一)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提升。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强化创新驱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预计2016年全市生产总值3730亿元,五年年均递增9.2%;人均生产总值9.6万元;财政总收入1100亿元左右,年均递增11%左右;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0.7:42.1:57.2。产业集群效应加快显现,平板显示、金融服务、旅游会展等产业链产值突破千亿元。现代服务业成为主导产业之一,名列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复评第一。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至3%以上。实施“海纳百川”计划,集聚了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预计五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380亿元,年均递增14.6%,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二)改革开放全面深化。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30项改革举措属全国首创,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率先推进“多规合一”、商事登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社区治理、分级诊疗等重大改革,形成了具有全国影响的创新经验。全方位推进对外开放,预计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97亿美元,外贸综合竞争力居全国第5位。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境外投资五年增长3倍多。扎实推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城市国际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跨岛发展纵深推进。制定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岛内外一体化进程加快,“一岛一带多中心”城市框架初步形成。岛内城区功能品质进一步优化,鼓浪屿整治提升成效显著,申遗工作进展顺利。集美新城、海沧新城初步形成集聚态势,环东海域东部新城、翔安南部新城、马銮湾新城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建成厦漳跨海大桥、龙厦铁路、厦深铁路等重大工程,轨道交通、翔安机场、“两环八射”快速路网等交通体系建设快速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步伐加快,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上升至全球第16位。厦漳泉龙同城化持续拓展,实施同城化项目46项,其中20项已完成。
(四)对台战略支点作用更加突显。深入实施综合配套改革,“一区三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对台跨境人民币业务等90多项创新举措率先实施。预计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台资17亿美元,厦金“小三通”旅客量近800万人次,进口台湾水果、跨境电商、海运快件业务、赴台投资规模居大陆前列,厦门作为两岸同胞往来的枢纽城市地位更加突显。海峡论坛、台交会、文博会、乐活节等40多项重大活动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知名品牌。加强镇街、社区和各领域交流,两岸共同温馨家园建设取得新进展。
(五)民生保障显著加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递增9%和10%。累计新增城镇就业9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7万人。率先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家认定,率先实现大病医保城乡全覆盖,率先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全市统一,基本建成全民社保城市,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市,妇女儿童、计生、养老、残疾人保障等事业加快发展,市民公共服务满意度位居全国第三。深入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全国社区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认真做好精准帮扶脱贫工作,积极推进东西部帮扶协作和省内挂钩帮扶,有效促进共同发展。率先实施生态控制线制度,空气质量稳居全国前列,获评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市。
(六)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积极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监督“一府两院”及重大事项决策等职能不断加强;积极支持市政协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等工作富有成效。积极推进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港澳台侨、民族宗教和外事工作取得新成绩,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致力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推动制定了一批在全国具有引领作用的地方性法规,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稳步推进司法改革,获评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市。平安厦门建设持续深化,社会保持安定和谐,荣获全国综治“长安杯”。
(七)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意见和责任追究细则,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理论武装,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大讨论,进一步凝聚了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强大合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顺利完成区、镇党委换届,班子结构和队伍素质进一步优化。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党建富民强村”工程,加强薄弱村居整治和基层党建创新,全国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加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重要成果,大力整治“四风”,干部作风明显改善。实施领导干部治庸问责办法,宽容改革失误,鼓励担当有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新立案1306件(其中大案286件、要案163件),结案137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42人,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氛围更加浓厚。
(本文节选自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裴金佳2016年10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把握新机遇 再上新台阶 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