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获批
2015-12-10 00:00:00 来源: 作者:

  10月2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省文化厅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同意在莆田市湄洲岛设立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福建省批准的首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标志着妈祖文化将在妈祖的故乡湄洲岛得到进一步的弘扬和保护。

  据湄洲岛管委会主任唐炳椿介绍,2008年9月25日中国政府在向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提交的《妈祖信俗申报书》第4点“保护措施”中已作出了“设立湄洲岛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承诺。2009年9月30日,作为妈祖文化核心内容的妈祖信俗经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成功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我国信俗类世界遗产。为了履行中国政府的承诺,妈祖信俗申遗单位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在福建省文化厅和莆田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从2009年10月起组织力量着手对妈祖信俗这一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具体项目、表现形式、文物、自然景观等进行全面普查,对其文化内涵、外延和文化价值等进行系统地归纳整理,数易其稿,并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初步编写了《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送审稿)》。2010年6月,莆田市人民政府经研究,函请福建省文化厅组织审查后报省政府批准。福建省文化厅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根据专家学者的意见,对规划纲要进行反复细致的修改。2010年10月13日,专家组在经过认真讨论后,形成了论证意见。

  湄洲岛是妈祖信俗的核心区,建设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妈祖信俗保护,妈祖文化传承和发展,弘扬中华文化精神,开展对台对外文化交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祖地文化”建设和进一步增强妈祖文化“连接两岸同胞感情的文化纽带作用”,实现国务院、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将福建建设成为“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的战略部署,维护和促进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提升妈祖文化在世界的影响力,都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因此,论证会建议省政府批准设立省级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省文化厅于10月20日呈文请求省政府批准,省政府遂于10月29日批复准予设立。

  湄洲岛是妈祖的诞生地和妈祖文化的发祥地,也是妈祖祖庙和中华妈祖文化交流协会所在地,由湄洲妈祖祖庙分灵世界各地的妈祖宫庙多达5000余座,涉及26个国家和地区,全世界妈祖信众有2亿多人,其中台湾信众约1700万人。


  • 版权所有: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史方志部门
  • 技术支持:东南网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005811号、闽ICP备20005811号-2)

福建省党史方志
版权所有: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史方志部门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005811号-1)
技术支持:东南网
福建省党史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