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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名厂长经理呼吁“松绑”放权
2014-03-18 14:50:52 来源: 作者: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福建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以更大的步伐开始启动和推进。1984年3月23日,在福州参加福建省厂长(经理)研究会成立大会的全省国营骨干企业55名厂长、经理,联名向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要求“松绑”、“放权”的呼吁。信中请求省委、省政府下放企业内部的干部任免权、奖励基金支配使用权、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等五项权力。《福建日报》于次日在一版头条全文刊登了“请给我们松绑”的呼吁信。随后,《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全国主要新闻媒体都加以转载和播发。4月15日,国家体改委和国家经委邀请55名厂长经理的代表赴京座谈,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此后,省政府专门颁发了《关于改革国营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的决定》等7个有关落实企业自主权的文件,具体提出了改革、放权、搞活经济的政策措施,强调要给国营企业放“三权”(人权、财权、经营管理权),使企业增“三力”(动力、活力、压力)。“松绑”放权搞活了企业,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到1984年底,全省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增长速度居全国的位置从上年的第21位跃升到第2位。

 

  “先行一步”的综合改革试验区

 

     1988年初,国务院组织实施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战略,发挥大陆北起渤海湾,南至海南岛沿海开放优势,以“三来一补”形式,达到“两头在外,大进大出”,参与国际经济交流和竞争。4月,国务院批复赋予福建综合改革对外开放“先行一步”11条政策。5月,省委四届八次全会提出了实行“分类指导,梯度推进”的原则,以外向型经济带动全省国民经济的发展。省委、省政府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不同类型地区或不同类别的体制问题,设立了综合改革试验区,探索改革的新思路、新措施:在全国率先进行经济体制同国际惯例接轨的运行机制配套改革的厦门特区综合改革试验区;福州市和泉州市列为全国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三明市列为国家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省委、省政府还批准设立石狮市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东山县创汇农业试验区和湄洲岛、武夷山对外开放旅游经济区。同时,在厦门特区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了台商投资区和保税区;随后又设立了福清市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全省还设立了3个国家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省级14个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和55个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这些试验区、试验点的综合改革具有福建特色的先行性,尤其在以市场取向的市场体系运行机制配套改革探索方面积累了经验。

 

 (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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