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10点,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从EMS快递员手中接过快递,这是全国首份宪法宣传税务专递。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是每个人的义务。《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在这份装有税务发票的专递外包装上,对宪法的宣传十分醒目。
厦门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直接服务厦门49万户企业纳税人和424万缴费人,每年有超过15万份的涉税文书、发票等资料从税务部门发出,通过EMS专递直接送达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人。依托这些专递,厦门创新性地将宪法宣传嵌入其中,提供场景化、接地气、有针对性的宪法宣传,让宪法真正走进企业和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