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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农业合作化运动综述(1952—1957年)
来源: | 作者:黄荣信 吴登洲 | 时间:2017年07月18

宁化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在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指引下,进行的一项伟大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在互运动过程中,贯彻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自愿互利的政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使宁化全县的互助组、合作社由少到多、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顺利发展,到1957年春,宁化全县基本实现了高级合作化,基本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使几千年形成的农村生产资料私有制变为农民集体所有制,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变为集体经营的生产方式。由于在合作化运动中,贯彻执行了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方法,发挥了合作社的优越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全县粮食产量一年比一年增产,社员增加了收入。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胜利,是宁化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项伟大的胜利。

宁化农业合作化运动大体可分为发展互助组、由点到面发展初级社、合作化高潮三个阶段。

从1952年春到1953年冬,以发展巩固互助组为主,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下同)。

宁化土地改革运动,到1952年春,基本完成了土地的分配,5月开始复查,8月全面结束。宁化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在土地改革胜利的基础上,为了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农业生产,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在上级指示和土改工作组帮助下开展起来的。

1951年8月第一批土改时,宁化一区中山乡公园村,组织起全县第一个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吴长林互助组(当时都以互助组组长的姓名作为互助组的名称,下同)。这个组办得比较好,第一年获得了较好的收成,各项工作走在前面,起到了示范作用。1952年宁化土地改革运动中,在土改工作组帮助下,发展了1817个互助组,把11450个农户组织起来,占全县总农户33779户的34%。土地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而互助合作运动则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互助组发展的第一年全县粮食产量比解放后常年产量增产13%,据对10个不同类型的互助组调查,粮食产量比常年产量增加28%。出现了一区中山乡汪德富互助组一块二等晚稻田获得亩产914.6斤最高丰产记录。[1]这年全县耕地面积411533亩,产量1139619担,比1951年增产104326担,增长近10%;平均亩产277斤,比上年增产22斤,增长8.6%。[2]但是,这批互助组由于时间短、缺乏经验、工作较为粗心,而且有的互助组是按行政组编成的,因此相当一部分互助组劳动互助时间不长就散了伙,或停止了互助。据4个区统计,先后垮台了233个互助组,九区部分乡互助组垮台了40%。河龙乡刘求寒(刘学涵)互助组垮台了两次。[3]为了领导全县人民积极稳步发展互助组合作运动,针对农业互助组中存在的问题,县委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使互助组得到巩固和发展,并开始试办初级农业合作社。

1、举办农业互助合作训练班,培养骨干力量。1952年8月28日宁化县委计划秋收前后举办互助合作人员训练班,共培训600人,以农村互助组长或准备当组长的积极分子为主,以群众自愿、等价交换、民主管理为内容。1953年8月5日县委又制定了下半年互助合作训练班计划,采取训练班和代表会两种形式,以普及互助合作政策和生产政策为内容,县区两级共培训2290余人,为发展互助组培养了大批骨干。

2、分期分批整顿农业互助组,1953年1月8日县委召开了区委书记会议,部署重点整顿互助组。为全面开展互助组的整顿做好准备,各区在1月15日也召开了扩干会贯彻。[4]到2月初全县有10个乡27个互助组完成了整顿,接着以春耕生产为中心,全面开展整顿互助组。从帮助制定生产计划、总结互助组经验入手,学习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以及先进地区的经验、互助合作政策,边学习,边检查,边发现问题,边纠正,着重解决互助组不纯的问题,防止阶级敌人的破坏;解决换工不评分,评分不算账,算账不给钱;解决耕牛农具互助没报酬以及报酬或偏高或偏低问题。到1953年5月中旬,全县9个区89个乡共整顿了1537个互助组(其中常年互助组242个)。经过整顿,互助组普遍得到了提高,46个常年互助组和529个临时互助组解决了换工和评工记分存在的问题;实行农副业结合的互助组由原来294个增加到569个组,有17个组进行分工分业生产;互助组清洗了地主6户,富农30户,管制分子及不纯分子51户;对不自愿的(大多是中农)222户、要求退组的小商贩等19户批准其退组;互助组得到发展,有132个临时互助组为常年互助组,互助组还扩大了1624户,新发展208个临时互助组。[5]

3、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教育,坚定其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阶级觉悟。首先,对农村土改后出现的剥削情况进行典型调查。据安乐的马家村、中沙的半溪村和刘坑村各阶层197户的调查,有出租土地的20户出租土地140担[6],竹山1700担,租入土地的有42户,租入土地500担,竹山1361担;借贷关系调查了196户,有34户放贷谷子13510斤,纸9担(其中贫农19户9410斤)。马家村160户有典入土地的1户18担田,典出的2户18担田。其次,对农村土改后阶级演变情况进行调查。全乡共219户,土改时的中农61户,贫农158户,土改后阶级发生变化,61户中农上升为老上中农的有7户,占中农的11.5%,老中中农38户,占63.3%,老下中农14户占23.2%。158户贫农上升为新上中农的有30户,占19%。新中中农35户,占22.1%,新下中农30户,占19%,仍是贫农的63户,占39.9%(按中央指示,阶层不必划得过细,把老中中农并入老上中农、新中中农并入新下中农、新老下中农统称下中农,和贫农一样,作为农村依靠力量),以后各乡村都做了普遍的分析排队。通过典型调查材料的宣传,使农民清楚地看到农村土改以后阶级又发生了演变,高利贷剥削在开始发展,贫富开始两极分化,完全有必要把农民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再次,对人的思想变化也做了典型调查。比如对秋后互助合作人员训练班425个学员统计,想爬上地主地位的有57人,想爬上富农地位的有154人,想比贫农好些的有200人,想走集体化道路的14人。据此,县委及各级党组织开展忆苦思甜教育,坚定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4、大张旗鼓地宣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1953年冬,县委召开三级扩干会宣传贯彻总路线,并抽调了大批县、区干部深入农村,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远景和互助合作发展前途,批判小生产者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分析小农经济的弱点,宣传互助合作是由穷变富的必由之路,是防止两极分化的途径,从而给农民指明社会主义方向。

5、采取典型示范的方法,试办初级农业合作社。县委派出基点乡工作组,由县委领导同志带队在一区旧墩乡,以江桥生互助组作为县委办社试点。1953年4月21日正式宣布和平农业社的成立,从这天起改变互助组的生产方式为集体经营方式,打破了户的界限,资源互利,认真处理土地入股以及土地、劳力、耕牛、农具的报酬,农副业结合以及生产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等问题,创造了集体办社的一整套经验,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7]试办社的第一年,就增产了14%,亩产达346斤,比增产最多的雷有水互助组每亩多收46斤,比一般单干农民每亩多收86斤。[8]初级社初步显示了优越性,对周围农民影响很大。农民亲眼看到互助组比单干好,合作社比互助组强,积极要求办社,有的农民主动前往参观学习后,模仿和平社的办社方法,自己把初级社办起来。

经过1953年互助组的整顿、巩固和发展,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上了新台阶。根据一、五、六、七、九等5个区的统计,平均亩产241斤,比1952年亩产225斤增产7.1%。[9]到年底,全县互助组发展到1621个,共13923户,占总农户41.2%。其中临时互助组1209个,共9862户,常年互助组412个,共4091户,初级社一个11户,占总农业人户0.03%。全年粮食耕地面积406726亩,总产达1240014担,比1952年1139619担增产了100395担,增长8.8%,亩产305斤,比1952年277斤每亩增产28斤,增长10%。[10]

1954年春到1955年秋,初级社由多点试办到全面开始办社。

和平农业社试点办社成功,获得了农业大丰收,初步发挥出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起到了示范作用,农民亲眼看到农业社比互助组更优越,解决了很多互助组不能克服的矛盾和困难。周围不少农民纷纷前往参观学习。在和平农业社影响下,四区店上乡板山村赖朝元互助组和六区半溪乡杨家寨村皇辅良互助组自发办起了初级社。旧墩乡黄廷章互助组也表示坚决要办社,说:“不给我办,我们自己办”。自己动手开始办社,并要求到处理土地评产入股时,请县委派人帮助。从而出现了3个自发社。1954年初,县委又以一区的中山乡以雷风恒互助组、旧墩乡范忠水互助组、六区张秋才互助组组织成立了县委第二批试办的初级社。[11]与此同时,全县又有18个互助组要求办社,到6月又有74个互助组要求办社,基层干部、党团员积极分子和广大贫农对办社热情很高。县委感到办社力量不足,同时区委对办社又缺乏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县委重新研究部署加强了合作化运动的领导,并加大了办社的力度。

1、根据上级指示于1954年7月成立宁化县委生产合作部,翟春芳任部长,1955年2月董守潭任部长,蔡廷芳任副部长,各区委同时相应配备生产合作委员,乡政府成立生产合作委员会,以加强对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生产合作部还组建一支检查团,由部长董守潭兼团长,30人左右的专职干部,经常住在农村,帮助区乡抓点带面,检查总结经验。

2、多点试办初级社。要求各区委领导要亲自动手办好一个初级社,以取得直接经验,强调只许办好不许办坏,为秋后全面开始办社创造经验。

表1:各区试点办社组情况表[12]

区别

办社

组名称

户数

骨干

互助组成立时间

办社领导干部

党员

团员

积极分子

合计

姓名

职务

一区

雷火生

9

2

3

5

1952

阎世荣

区书

二区

王富旺

13

2

2

4

1951

黄亭来

区长

三区

王郭成

15

2

3

4

9

1952

杨焕光

四区

谢芳光

6

1

1

4

6

1952

庞玉甫

组委

五区

张清楠

10

2

2

4

1952

顾长礼

区长

六区

刘启煌

11

1

4

5

1952

陈日汉

七区

邓宜顺

12

2

1

2

5

1952

伍秉儒

宣委

八区

丁绍松

17

1

1

6

7

1953

张庆木

区长

九区

邱发旺

7

2

2

2

4

1953

余学亮

区书

在各区试点办社的基础上,各乡也重点开始办社,县委要求办社的乡应该是距离区较近,便于领导,干部力量较强,互助组基础较好的乡先办,不得盲目发展,切实把社办好,有条件的乡可以成窝成片的办,条件差的三类乡暂时不办。[13]这样到1954年冬,乡级开始重点办71个初级社。

3、举办办社骨干训练班,培训办社骨干。县委于6月和9月召开了两次办社代表会,共培训220人,其中党员61人,团员28人,正副乡长24人,支书13人,生产合作主任14人,办社组长61人,积极分子115人,区干部36人;12月份又训练了160人。[14]

4、严格掌握办社条件,防止盲目急躁办社,保证办社质量。县委强调办社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互助组办得好,有基础;群众确实自愿入社;有领导办社的干部和骨干力量。经过县委批准(以后审批权下放到区),办社要从领导生产入手,确保增产增收,把是否增产增收作为社办得好坏的标准。只许办好,不许办坏。因此到1954年底,全县有6个老社,9个新社,71个正在办的社,办社的第一年6个老社几乎都增产,团结、星火两个社增产超过10%,团结社每个劳动日分红19斤谷子,最多的增收2000多斤。只有光明社增产不显著,社员增收不多,社员情绪不高。5个老社增产增收吸引了农民,从原来50户扩大到164户;和平社从原来11户发展到68户。区办9个试点社,其中生产管理好、政策不偏差、生产情绪高的一类社有新建与永丰2个社;政策执行好、生产管理无大问题、生产情绪正常的二类社有爱国、黎明、胜利、光耀、前进5个社;政策执行有偏差、生产管理不太好、生产情绪低的三类社有增进、先锋2个社[15]。经过边办社边整社,大部分互助组合作社都办得比较好,促进了生产的发展。1954年,粮食耕地面积410951亩,总产1258110担,增产18096担,增长1.44%,亩产306斤,比1953年的亩产305斤略有增长。[16]

5、掌握运动发展规律,发展一批巩固一批。1955年春,在完成71个新办社任务后,县委根据检查发现办社中存在不少遗留问题,于是着手进行了整社工作。1955年1月20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60多人参加,贯彻地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善始善终结束统购统销工作,大力开展冬季生产与整顿现有农业社,强调贯彻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的农村工作方针;做到书记亲自动手,全党办社,贯彻自愿互利政策,切实办好农业社。1955年6月6日—10日县委召开三级扩干会,494人参加会议,布置全面开展互助合作增产运动,突出解决农业社生产管理,推行小包工,当时80%以上的社由于没有实行小包工,生产管理混乱。会议由一区旧墩乡和平农业社和八区大罗乡前进社介绍推行小包工的步骤和方法,青春社介绍实行小包工应注意的问题,明确实行小包工首先必须做好思想动员,然后评定土地底分,进行劳动力搭配,建立定时定量定质的检查评比等制度。会议指出占全县总农户三分之二的互助组不能忽视,要加强领导,为办社创造好条件,号召以社带组,以组带单干农民,开展增产运动。[17]春夏的整社运动,使初级社普遍巩固和提高,并且新发展了一批初级社。到1955年8月,全县12个区162个乡1529个自然村,总农户35626户,已办115个社,分布在60个乡,入社农户1582户,占总农户4.4%。空白乡102个。[18]占总农户55.6%的2422个互助组19807户经过整顿也得到提高,为合作化高潮打下了良好基础。

1955年9月到1957年春,贯彻中央有关于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全县掀起合作化高潮,大大加快了合作化步伐。

(一)贯彻中央有关农业合作化的指示

1、学习毛泽东 “关于合作化问题”的指示,解放思想。1955年9月13日—20日,宁化县委召开三级扩干会议,参加会议1418人,传达贯彻毛泽东“关于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县委领导检查了领导合作运动中存在的右倾情绪,表现在“计划偏小,控制过严,‘前怕狼、后怕虎’,一味强调‘稳步’,为了限制自发社,采取‘十大清规’、‘五大援办’、坚决转组,变相强迫停办等错误的方法,认为是合乎稳步前进的方针,而对合作化新情况新问题则熟视无睹”。各区在传达贯彻中揭发检查了132个互助组要求办社得不到批准,37个自发社被动员转组,其中有17个变成了“半组社”(既不像初级社,也不像互助组),有的群众因不准其办社,就连互助组也不想干了,挫伤了部分农民参加互助合作的积极性。经过学习毛泽东的指示,找到了右倾思想的根源,同时澄清了各种混乱思想,消除了顾虑。如乡干想多办社有利工作,但又怕麻烦;中农怕入社吃亏,不入社又怕丢人;贫农入社兴奋,但也有多种顾虑;积极分子怕坏分子打击;妇女怕下田;有的怕不入社就当不了“依靠对象”等等。经过积极宣传农业合作化、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和资本主义自发倾向,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全县“老社要求办高级社,小社要求扩大,新社要求巩固,互助组要求办初级社,社多的乡要求组织联社,社少的乡要求增加新社,无社的乡要求办社,基础好的乡要求合作化”。思想的解放,办社积极性的提高,推动了宁化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2、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发挥党支部在合作化运动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团员的带头模范作用,以及老社的示范作用。全县132个农村支部,778名党员,92.1%的党员对合作化积极热情,至1955年10月,培养了建党对象857人(已发展66人),培养建团对象774人(已发展127人),还有2000多名积极分子在考验中。[19]各区、乡还重视发挥老社的作用,组织老社干部80多人分头做报告,介绍如何办社,也有的到老社访问、当学徒,或采取探亲、访友等方式办社。和平农业社在1955年12月开始第一个试办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起到了示范作用,推动了合作化运动,至1955年底,全县入社农户达19613户,占总农户的55.48%。[20]

3、贯彻“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各级对合作化作了全面规划。计划在1955年入社农户达10%—20%的有20个乡,达20%—30%的有47个乡,达30%—40%的有45个乡,达40%—50%的有18个乡,达50%—60%的有25个乡,达60%—70%的有7个乡。有的乡表示不要上面派工作队,自己组织工作组办社。办社的积极性很高,积极迎接合作化高潮的到来。按各乡规划,1955年底入社农户将达45.28%,1956年达74.39%,1957年达92.69%,基本实现半社会主义合作化。[21](详见表2、表3、表4)

4、着手试办高级社。1955年12月3日,县委召开了27个要求办高级社的社长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办高级社的意见。他们反映,广大农民要求办高级社的确很迫切,不但社干积极分子积极要求,就是土地多劳力少、劳力多土地少的户,以致鳏、寡、孤、独也有要求,如上曹乡合群社和友谊社,71户有60户积极要求办高级社;他们分析办高级社有7条优越性:取消土地报酬,实行按劳分配,更能调动劳动积极性;可以克服土地分散耕作不便问题;可以小丘并大丘,为以后机耕打下基础;可以更好分工分业发挥技术专长,增加收入;可以扩大公有化程度,有利于生产;可以增加公益金,更好地兴办文化教育事业;更便于完成国家征购任务。会后,县委决定以旧墩乡和平社为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试点,并计划取得经验后于第二年春试办66个高级社。[22]

5、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搞好年终分配。1955年,宁化全县粮食又获得了丰收,粮食总产量比1954年增长7.64%。亩产344斤,比1954年增加38斤,增长12.4%。[23]农业获得丰产后,搞好秋收分配(年终分配)对于合作社的巩固与扩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秋收分配搞得好,体现了互利政策,可以进一步显示合作的优越性,坚定农民办社的信心,促进团结,提高生产积极性,鼓励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县委认为搞好秋收分配不仅是一个重要的政策问题,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1955年10月16日,县委发出认真做好现有农业社秋季分配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区把收益分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各级组织力量深入各社清工结账,帮助制定分配方案,并帮助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在帮助合作社分配过程中,县委发现合作社账目非常混乱,有的社员记“豆子账”(就是自己以出一工放一粒豆子到瓶子里),会计记的是“纸头账”、“烟纸账”、“良心账”。县委认为宁化山区文化落后、财会人员严重缺乏,是账目混乱的根本原因。为了解决账目混乱问题,县委采取如下措施:(1)接收了团省委和省农委分别动员的二批开发山区青年会计员。(2)县农业局建立经营管理机构,设会计辅导站,从1955年冬开始建立到1957年,县区两级会计辅导员增加了38人,加强了对农业社财会业务的检查指导,帮助建立健全财务制度。(3)举办财会人员的训练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每年春收、夏收、秋收完成后都举办财会人员训练班,县区两级训练班既学业务,又进行政策学习,制定分配方案。这样账目混乱问题逐步好转。

(二)贯彻“农业发展纲要”。

1956年2月,县委召开县、区、乡三级扩干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县委进一步批判了右倾保守思想,认为当前合作化运动不是快而是慢,不是多而是少,不但要加速初级合作化,而且要大办高级社,并大社也要加速。要打破今年县试办、明年区试办、后年再全面办的按部就班的思想,并做了新的部署:(1)整社:迅速解决经营管理上的问题,普遍采用小包工和包工包产包农本的办法。(2)办社:群众积极性很高,领导要慎重研究,既不压制群众,也不盲目强拉,做到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从领导生产入手,处理好政策问题。(3)并社:可以先并社后处理问题,也可以先整社后合并。(4)扩社:要教育老社员不要怕新社员沾光,不要埋怨人家落后。对地富入社问题可以根据表现分别采取改变成分给予社员称号、候补社员、管制生产、依法惩处四种办法。[24]

(三)进行全面整社

1956年春,县委对全县972个社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建社工作过程中,工作粗糙、执行政策有偏差、贫下中农没有占优势、遗留问题很多、部分社员思想不稳定的三类社有119个,占13.6%。[25]要求各地在发展合作社的同时注意帮助三类社解决遗留问题。推广方田的朱王乡万众社实行小包工的经验、旧墩乡和平高级社实行包工包产包农本的“三包”生产管理经验、湖峰乡高级社耕牛折价入社的经验。1956年8月县委根据合作化新情况和新问题又作了全面的检查,发现贯彻了劳动定额但不完善、账目清楚但存在遗留问题的二类社有64个高级社、159个初级社;没有贯彻劳动定额、账目混乱、遗留问题多的三类社有31个高级社、51个初级社;还有仅搭了架子、戴高级社帽子的有17个高级社。[26]以上这些合作社主要存在下面几个问题:(1)30%—40%的农民对入社思想不通或勉强入了社,其中大部分是中农,思想不稳定,生产积极性不高,表现在出工不积极,出工不出力,偷工减料。(2)农具耕牛不肯入社,入社不爱护,股份基金问题自留地问题未及时处理,思想有顾虑。(3)许多社存在官僚主义、主观主义的工作作风,增产指标偏高,重农轻副,造成副食品供应紧张,盲目推广先进工具和先进技术,如:推广双铧犁,成了“挂犁”(挂在壁上让人看);未经过试验,大面积推广良种,造成减产(曹坊减产26万斤)。(4)合作社经营管理制度未及时建立。一年来农副业结合未解决,农副业“三包”未搞好,生产分配不合理,生产混乱,劳动争工分,不顾质量。财务管理混乱,没有一套制度,有的分配不下去。[27]

上述这些问题,虽经过几次整社解决了部分问题,但由于合作化时间短、发展快、工作粗、问题多,主要精力放在发展合作化上,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因此生产秩序不很好,生产发展不理想。宁化县委在1957年1月20日扩干会总结报告中指出:全县入社农户达36000多户,占总农户的94%,其中高级社占66.8%;根据对502个社统计,增产的或增产不显著的有342个社,占总社数68.13%,减产的有160个社,占总社数31.87%,入社的36928户,增加收入的有31020户,占84%,减少收入的有5408户,占14.6%。其中减产的原因在于:不少社“三包”定额未搞,或定高了无法执行,出现了出工不积极、做事马虎、耕作粗糙、偷工减料、不求质量的问题;延误农时;抛荒土地;生产管理不严,牲畜糟蹋;自然灾害较严重;盲目推广双季稻种。尽管相当一部分社减了产,由于经过整社,多数社实行“三包”定额生产管理,调动了大部分社员积极性,扩大了种植面积,兴修水利减轻了灾害损失,全县总产量仍比1955年增长5.57%(单产减产4.9%),办得较好的高级社,增产幅度较大,如城关劳动社,1954年互助组时亩产247斤,1955年初级社时亩产308斤,1956年高级社亩产390斤,比1955年增长27%。[28]

(四)认真解决高级社各种遗留问题,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宁化县委在1957年1月11日提出规划,要求在现有180个高级社25448户的基础上发展到300个高级社34200户,占总农户的90%。现有初级社323个10658户合并为120个高级社,另外吸收单干农户500户以上参加高级社,并吸收800—1000户单干农民参加初级社,这样达到全县高级合作化。高级社的规模一般在100户左右,原有的由500—600户组成的社,群众意见不大的可以继续巩固下来。因地区条件悬殊且分散,群众有意见的可分为由200—300户左右组成的小社,也可以在集中村成立一个高级社。其他小村为大社的附属生产队,自负盈亏,单独核算。个别三两户的自然村,可挂名高级社员,自负盈亏,不参加统一分配。要求2月底基本完成高级合作化,要求工作要深入,坚持自愿,反对强迫命令。[29]1957年1月20日,县委召开三级扩干会,进一步贯彻县委对实现高级合作化的规划,到年底,全县高级社达441个36094户,占总农户的96.4%,初级社23个786户,提前实现了农业高级合作化。

宁化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成功,取得很大胜利,这是首先应当肯定的。但也应该看到,由于合作化时间短,发展快,工作粗,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高级合作化实现后一段时间,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也遗留下许多问题。

1、小社并大社以后,经济体制未处理好,突出表现在村与村、户与户之间的差异使利益发生矛盾,因此出现闹按队分红等现象,如一区瓦庄乡前进社分布在10个自然村的156户发生闹按队分红,有的闹退社,2月24日全社没有一个社员出工参加集体生产,在等分队等分土地。

2、耕牛农具折价不合理,管理不完善。自留地问题、农副业结合问题、股份基金问题、山林入社问题等,都提到合作社议事日程上来。如上曹乡耕牛入社未处理好,就发生了耕牛非正常死亡。全社140头耕牛死亡11头,约占8%,原因在于饲养不善,耕牛分工未解决,轮养没有责任,如曹登岩养的一头牛两三天不放养;饲料没有解决,分了饲料粮,不给牛吃;耕役负担不合理,好使的牛争着使,差的牛都不用,使壮牛劳役过度;淘汰耕牛没合理解决,老弱残牛没人养,怕死了难负责;耕牛折价不合理,有的折价偏低,户主不关心,让其死掉。

3、生产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均未落实,也是农业合作化后经常遇到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突出的摆在全党面前的艰巨而又很复杂的任务,县区各级领导,及时抓住上述问题,加以解决。县委书记岳光杰亲自到横锁乡蹲点,对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与基层干部和群众一起商讨,一个一个地研究解决办法,并将解决问题的办法推广到全县。各区也开展整社运动,帮助解决了不少问题,因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使1957年全县粮食又获得较大的增产。全县粮食耕地面积406163亩,总产1536881担,增产106215担,增长7.4%;亩产378斤,比1956年327斤增产51斤,增长15.6%。[30]这样的增长幅度比历年都高,说明合作社初步发挥了优越性,农业合作化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然而仍有许多问题未得到解决,又很快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因而把问题带到了人民公社。

表2:宁化县各区1955年度初级农业社发展计划表[31]

区别

一九五五年计划

计划新发展社

老新社合计

社数

户数

社数

户数

占总农户百分比

城关

65

1137

90

2061

64.68%

禾口

133

2719

139

2886

45.49%

安乐

33

265

45

1041

49.70%

泉上

43

1027

48

1146

47.90%

安远

73

1165

86

1446

39.86%

中沙

58

901

67

1092

47.27%

治平

34

557

43

762

43.20%

方田

54

1001

62

1229

40.10%

水茜

79

1636

85

1867

47.45%

湖村

46

769

54

937

45.08%

曹坊

48

788

58

1057

43.50%

济村

40

693

40

693

29.10%

合计

706

12658

817

16201

45.28%

表3:宁化县各区1956年度初级农业社发展计划表[32]

区别

一九五六年计划

老社扩大

新建社计划

新老社合计

社数

扩大户数

社数

户数

社数

户数

占总农户百分比

城关

86

552

5

110

91

2723

85.41%

禾口

139

1473

32

541

171

4900

77.20%

安乐

45

283

13

228

58

1552

73.40%

泉上

48

500

10

213

58

1859

77.77%

安远

86

481

38

568

124

2495

69.03%

中沙

67

404

30

410

97

1906

82.48%

治平

43

151

17

263

60

1160

68.00%

方田

62

591

16

286

78

2106

66.50%

水茜

85

686

25

429

110

2982

75.81%

湖村

54

357

12

189

66

1483

71.30%

曹坊

58

407

26

374

84

1840

75.81%

济村

40

465

18

324

58

1480

62.30%

合计

813

6350

242

3935

1055

26486

74.39%

表4:宁化县各区1957年度初级农业社发展计划表

区别

一九五七年计划

老社扩大

新建社计划

新老社合计

社数

扩大户数

社数

户数

社数

户数

占总农户百分比

城关

91

220

91

2943

92.36%

禾口

171

1105

1

12

172

6017

94.70%

安乐

58

268

4

61

62

1881

88.80%

泉上

58

191

2

17

60

2061

86.50%

安远

124

389

11

184

135

3068

84.94%

中沙

97

206

4

48

101

2160

93.46%

治平

60

85

6

82

66

1327

78.27%

方田

78

536

3

44

81

2686

90.60%

水茜

110

430

3

60

113

3472

88.27%

湖村

66

304

66

1787

86.50%

曹坊

84

325

2

36

86

2201

90.50%

济村

58

482

5

90

63

2054

86.30%

合计

1550

4541

41

634

1096

31657

92.69%

(作者单位:中共宁化县委党史研究室)



[1] 孙民夫政委在宁化县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关于宣布土改结束的报告》,1952年12月14日

[2]  宁化统计局国民统计资料。

[3]  中共宁化县委关于当前互助合作情况汇报,1953年12月12日;《河龙、高阳两乡整改劳动互助组工作总结》,1953年3月3日

[4]  宁化县重点整顿互助组情况汇报》,1953年2月8日

[5] 宁化《县委办公室宁化县春耕生产中整顿互助组总结》,1953年5月15日

[6]注:此处“担”通“石”,1=1=100斤。

[7] 宁化县基点乡工作组《目前试办社工作简况汇报》1953年6月5日

[8]  宁化《县委关于1953年农业生产总结报告》,1954年3月5日

[9]  宁化《县委关于1953年农业生产总结报告》,1954年3月5日

[10]  宁化县统计局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11]  宁化《县委关于办社工作简报》,1954年3月10日

[12] 宁化《县委秋前试办农业社方案》,1954年7月20日。

[13]  宁化《县委关于今冬明春办社计划(草案)》,1954年7月21日

[14] 中共宁化县委生产合作综合报告

[15]  宁化《县委关于互助合作检查总结》,1954年12月16日

[16]  宁化县统计局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17] 宁化《县委三级扩干会总结报》,1955年6月13日

[18]  宁化《县委贯彻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情况汇报》,1955年10月21日

[19] 宁化《县委贯彻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情况汇报》,1955年10月21日

[20]  宁化《县委关于当期试办高级社情况及初步意见》,1955年12月6日

[21]  宁化《县委关于当前试办高级社情况及初步意见》,1955年12月6日

[22]  宁化县委关于初步试办高级社情况及初步意见》,1955年12月6日

[23] 宁化县统计局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24] 宁化县委关于三级扩干会总结与会议任务报告》,1956年1月24日

[25]  宁化县委整顿巩固发展合作社方案》,1956年4月30日

[26]  宁化县委关于当前整社工作检查报告》,1956年8月14日

[27]  宁化县委关于1956年生产合作总结报告

[28] 宁化县委于1956年生产合作总结报告

[29]  宁化《县委关于合作化问题报告》,1957年1月11

[30] 宁化县统计局、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31] 说明:表内合计数为各区乡讨论中计划统计数。

[32]说明:各区老社数与上年新老社合计数减少的是计划并社后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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