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志委〔2015〕14号 各市、县(区)方志委(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史方志研究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升我省地方志工作者理论素养和科研能力,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地方志工作者深入思考、努力钻研、积极探索,促进地方志课题研究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推动地方志理论创新和学科体系建设,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服务。就2015年度福建省地方志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福建省地方志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积极组织申报,鼓励以个人和团队(集体)形式申报研究课题。 二、课题选题立项应坚持务实、出精品和突出福建特色的原则,加强方志理论、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和地方历史文化的研究。课题申报人可参考“2015年度福建省地方志课题选题研究方向目录”进行申报,也可根据选题立项评审标准自行拟定研究课题进行申报。同一课题不能多头申报。 三、课题申报人应认真填写“福建省地方志课题申报立项表(2015年度)”,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于5月15—30日报送至省方志委“课题管理办公室”。 四、其他事宜请参照《福建省地方志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相关表格请登录福建省情网(www.fjsq.gov.cn)下载专区下载。 联 系 人:陈文芳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10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邮 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90276 邮 箱:fjdfz505@163.com 附件: 1.《福建省地方志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2015年度福建省地方志课题选题研究方向目录 3.福建省地方志课题申报立项表(2015年度) 4.福建省地方志课题鉴定结题审批表(2015年度)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5年3月11日 |